1.监考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,能严格维护考场纪律,制止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。
2.监考人员考前必须按时参加培训,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,熟悉监考业务,不经培训者不准参加监考,更不能请人顶替参加考务培训,培训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(星期二)中午12:00,培训地点设在1223教室。
3.监考人员必须服从考务组统一安排,每场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办公室。
4.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精力集中,严肃认真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(禁止使用手机)。
5.开始答题前务必认真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和抄写诚信应考承诺。
注意事项:
1.请通知学生不要将手机、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,如发现学生使用手机,一律视为舞弊。
2.考生须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、中性笔和2B铅笔参加考试。
3.监考教师原则上不能带手机到考点,如若带入考点请在监考期间保持关机状态。
4.请通知参加监考的老师按时参加考前培训,切勿缺席!
5.10月份自考考试时间:10月20--22日。
2017年10月9日